一、拍品征集范围: 公物、房地产、企业产权、无形资产、机动车辆等
二、征集办法: 1、文物艺术品类: A、外地:可先寄作品的彩色照片到我公司或直接打电话与我们联系,初选后收藏者提供原件至本公司作鉴定; B、本地:可直接将委托品送至本公司鉴定; 凡鉴定入选的,由双方签订委托合同,拍品留本公司收存。 2、房地产、物品、无形资产类: 有上述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与本公司联系。